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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O注冊制明年底前正式實施 將實行三步走

發布時間:2015年10月30日 信息來源:浙商創投信息部

2014年5月9日    來源:投資快報  作者:黃敏

    昨日傍晚,《投資快報》記者還從接近管理部門的消息靈通人士處獨家獲悉,IPO改革新規已基本塵埃落定,IPO注冊制將通過三步曲最終實現,第一步,2014年內推出注冊制改革方案;第二步,2015年5-6月修改后的新《證券法》面世;第三步,2015年末前正式推行注冊制。
 
    改革新規的主要內容包括:發審委不再對公司持續盈利能力作判斷,并取消原發行市盈率超過行業平均25%的限制,尤其創業板放寬財務準入指標,取消持續增長要求。主要內容集中在法律合規、資料真實性、會計準則、資料是否完整及時進行考察。強化預披露制度,目前已上報材料的公司約670家,媒體報道的只是企業預披露,以后要做到企業上報材料即時披露,并非通過發審會。以后擬上市公司的預披露將在上交材料后立即向社會公布。
 
    新規中還明確:過會后立即給批文,批文有效期從6個月拓展為12個月;鼓勵在申報企業以股債結合方式融資,優先股將成為重要融資方式;老股轉讓放寬,老股比例不得超過新股即不得超過50%,必須先找到買老股的投資者,后者必須承諾限售12個月;網下發行投資者必須持有不少于1000萬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。
 
    關于股東鎖定期和減持,新規也有調整,規定若新股發行后20個交易日連續低于發行價,股東鎖定期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。鎖定期滿后2年內減持,其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。持股5%以上減持,提前3個交易日公告。
 
    明確2015年5~6月新證券法面世,2015年末前推行注冊制(與之前1年半至2年對應)
 
    投資對投資者賠償機制也有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,若發行人有虛假記載,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,需回購全部新股,且控股股東購回已轉讓原限售股。
 
    消息人士還透露,由于目前積壓材料較多,有關部門將不收新的申請材料,預計1個月內完成積壓的材料進行預披露。預計1年半到2年內新的申請材料無法獲得通過,建議境外上市或新三板上市途徑。監管部門嚴格執行了發審會前抽查,目前設定抽查比例5%,執行后已經約200家公司撤銷材料。抽查了40家,2家嚴重造假,10家注水嚴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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